首页

搜索 繁体

第831章 立刻安排秘密提审固定证词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(10/11)

,公诉人认为,纯属狡辩。本案中,我们不仅有赵力和刘凯的证词,还有完整的证据链,足以证明顾明远指使赵力杀人的犯罪事实。”

    “首先,我们提交的两段原始录音,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,确认录音里的声音,就是被告人顾明远本人的声音,录音没有经过任何剪辑、伪造,是真实有效的。录音里,顾明远明确跟赵力说‘王建军再不签字,就直接做了他,钱我给你够,出了事你一个人扛着,我保你没事’,这就是明确的杀人指使,不是什么‘酒后气话’。”

    “其次,我们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,清晰地显示,案发前后,顾明远通过其妹妹顾明娟的账户,向赵力的妻子转账80万元。这笔转账,有刘凯的证词,有顾明远给刘凯发的微信记录,明确证明这笔钱,就是给赵力的封口费和安家费,不是什么‘借款’。如果是借款,为什么没有借条?为什么十年间,顾明远从来没有催要过?被告人的辩解,根本站不住脚。”

    “再次,我们提交的监控截图,是当年被删除的路口监控,经过技术部门恢复,清晰地显示,案发前后,顾明远的车,就停在案发现场附近的路口,和赵力、刘凯的证词,完全吻合。如果他没有参与作案,为什么案发当晚,要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?为什么案发之后,要找人删除这段监控?被告人的辩解,根本无法解释这些疑点。”

    沈砚的声音,在法庭里回荡,掷地有声。他顿了顿,继续说:“第二,关于辩护人提出的,赵力和刘凯的证词,不具有真实性的辩护意见,公诉人认为,完全不能成立。”

    “首先,赵力作为本案的直接凶手,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,就算他有重大立功表现,最多也只能从轻处罚,不可能免除处罚。他现在身患肺癌晚期,最多只有三个月的生命,他没有任何必要,用自己最后的时间,去恶意报复一个和自己无冤无仇的人,更没有必要编造谎言,给自己加一个受指使的罪名。他的供述,和我们掌握的所有证据,都能相互印证,细节完全吻合,没有任何矛盾之处,足以证明其真实性。”

    “其次,刘凯作为本案的证人,主动回国作证,如实供述了自己当年的犯罪事实,我们根据他的犯罪情节、认罪态度、立功表现,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,完全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不是什么‘交易’。刘凯的证词,和赵力的证词,和我们掌握的录音、转账记录、微信截图、监控截图,所有的证据,都能相互印证,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,根本不存在辩护人说的‘仅凭两个证人证词定案’的情况。”

    “第三,关于辩护人提出的,当年的生效判决认定赵力单独作案,现在不能推翻的辩护意见,公诉人认为,更是荒谬。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明确规定,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,应当依法重新审判。法律从来不会因为一个案子已经判决,就放过漏网的真凶。正义会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。不管过去十年,还是二十年,只要触犯了法律,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。”

    沈砚看着被告席上的顾明远,眼神锐利如剑:“被告人顾明远,你以为你花钱让别人替你顶罪,销毁证据,就能逍遥法外一辈子吗?你以为你有钱有势,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?你错了。在中国的土地上,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没有任何人有法外特权。你指使杀人,让受害者蒙冤十年,让死者的家人痛苦了十年,你必须为你的行为,付出应有的代价。”

    沈砚的话音落下,法庭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。法官敲了好几次法槌,才让法庭安静下来。

    王建军的老母亲,坐在原告席上,对着沈砚,不停地鞠躬,哭着说:“谢谢你,检察官,谢谢你给我儿子伸冤啊。”

    接下来,是举证质证环节。沈砚和林知夏,一组一组地出示证据,每一组证据,都有详细的说明,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。顾明远的辩护律师,虽然不停地提出异议,可在铁证面前,所有的异议,都显得苍白无力。

    庭审的高潮,是证人出庭环节。

    首先出庭的,是污点证人赵力。他被狱警扶着,走进了法庭,他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,走路都摇摇晃晃,却还是坚持要出庭作证。

    站在证人席上,赵力看着被告席上的顾明远,声音沙哑地说:“当年,就是顾明远指使我杀了王建军。所有的一切,都是他安排的。他给我钱,让我替他顶罪,承诺照顾我的家人,结果转头就把我扔了。我今天站在这里,就是要把真相说出来,给王建军一个交代,也给自己赎罪。”

    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    顾明远看着赵力,眼睛红了,低吼道:“赵力!你胡说八道!我什么时候指使你杀人了?是你自己杀了人,想拉我垫背!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胡说。”赵力看着他,冷冷地说,“顾明远,你敢说,当年车里的录音,不是你说的?你敢说,给我老婆转的80万,不是你给的?你敢说,案发当天,你没有在现场?你做了亏心事,就要敢承认。”

    顾明远被问得哑口无言,脸色惨白。

    接下来出庭的,是刘凯。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