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泽凭借着在这一次案件里的出色表现,成功获得乘警队的嘉奖,算是他在入职以后的第一个正式嘉奖。“不错啊,真不错啊!”“小陆入职还没俩月,不仅这么快就适应列车上的警务工作,甚至还能够配合当...终于回来了。这四个字轻得像一片羽毛,却重重砸在每个人心上。马魁喉结滚动了一下,没再说话,只把面前那碗刚盛好的白米饭端起来,用筷子尖儿轻轻拨了拨米粒——晶莹、饱满、带着新米特有的清甜香气,是去年秋收后屯在柜子里的头茬稻子,王素芳舍不得吃,一直留着等“正日子”。今天,她特意提前一小时淘米、焖饭,火候掐得极准,锅底还结了一层薄薄的金黄锅巴。马燕夹了一筷子酱炖小土豆放进父亲碗里,声音不大,却清晰:“爸,你尝尝,妈今儿多放了半勺糖。”马魁低头看着那块泛着油亮光泽的土豆,忽然就想起十年前最后一次在家吃饭——也是这个位置,也是这口蓝边粗瓷碗,只是那时碗里盛的是掺了高粱面的窝头,菜是咸菜疙瘩就着一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萝卜汤。他记得自己伸手去拿窝头时,指尖蹭过桌沿,木刺扎进食指,血珠冒出来,他下意识吮掉,怕吓着才六岁的马燕。可马燕还是看见了,踮起脚,从灶台上摸出一小块红糖塞进他手心:“爸,甜的,吃了就不疼了。”十年后,红糖还在,女儿也长大了,可那点甜味,似乎早被岁月熬干了。陆泽不动声色地给王素芳舀了一勺豆腐羹,青翠的葱花浮在嫩白豆腐上,热气氤氲。“师娘,您尝尝这个,汪新早上说您嗓子有点哑,我让澡堂老张师傅给配了点润肺的陈皮丝,拌在豆腐里,不腻,又养人。”王素芳怔了一下,低头抿了一口,温润微甘,喉头那股常年压着的闷痒竟真缓了几分。她抬眼看向陆泽,目光里有惊讶,有暖意,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试探——这孩子,怎么连她晨起咳了两声都记得?汪新立刻接话:“对对,我昨儿也听见了!师娘您咳嗽时总爱捂嘴,像是怕惊着谁似的……”话出口才觉失言,忙低头扒饭,耳朵根泛红。马魁却没接茬,只将那块土豆慢慢嚼碎,咽下,然后端起酒杯,白酒是自家酿的苞谷烧,烈,但醇。他没看陆泽,也没看汪新,目光直直落在王素芳脸上:“素芳,这酒,是我出狱那天,老张头塞给我的。他说,‘魁子,喝一口,把过去烫一烫’。”他顿了顿,声音低沉下去,“我没喝。藏了十年,就等着今天,跟你一块喝。”王素芳的手抖了一下,汤勺磕在碗沿,发出一声轻响。她没说话,只是默默拿起自己面前那只小小的玻璃杯,里面是淡黄色的蜂蜜水。她把它轻轻碰了碰马魁的酒杯——叮的一声脆响,清越,干净,像冰裂纹初绽。马魁仰头干了。陆泽和汪新同时举杯,陆泽的是啤酒,汪新的是汽水,两人碰杯,泡沫簌簌落下来,沾湿了手背。马燕没动杯子,只用筷子尖儿挑起一缕细长的豆芽,轻轻搁在父亲碗边的空碟里,动作很轻,像放下一句没说出口的话。饭桌上一时安静,只有筷子碰碗、咀嚼吞咽的细微声响。窗外天光渐斜,西窗透进来的余晖温柔地铺在炕沿上,照见墙角那只蒙尘的老式五斗橱——橱顶摆着一只搪瓷缸,缸身印着褪色的红字:“先进生产者 马魁 1978年”。缸里插着几支钢笔,一支磨得发亮,笔帽上还刻着一个模糊的“燕”字;另一支笔尖歪斜,墨囊干瘪,是马魁当年教马燕写第一个“马”字时用的。王素芳忽然放下筷子,转身进了里屋。片刻后,她捧出一个褪色的蓝布包袱,层层打开,里面是一叠整整齐齐的纸——全是马燕从小学到初中的作业本,每一页都工工整整,老师批改的红字密密麻麻,最末页,是初三物理试卷,分数栏赫然写着“98”,旁边一行小字:“马燕同学,思维敏捷,逻辑清晰,建议加强实验操作训练”。马魁翻着那些泛黄卷边的纸页,手指抚过女儿稚嫩却一丝不苟的字迹,停在一张数学测验卷上。那上面,马燕用铅笔画了个歪歪扭扭的福尔摩斯侧脸,帽子檐压得很低,叼着烟斗,旁边还写着一行小字:“我以后要当侦探,破所有坏人的案子。”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,忽然抬头,问马燕:“你最近……是不是总做梦?”马燕正低头剥蒜,蒜瓣白胖圆润,她指尖用力,蒜衣应声而裂。“嗯。”“梦见什么?”“伦敦。”她把剥好的蒜粒放进小碟,倒上醋,“雾很大,马车轮子碾在石板路上,咯噔咯噔响。福尔摩斯总说我推理太快,华生医生说我该学学怎么泡一杯不苦的红茶。”马魁沉默片刻,忽然问:“他俩……信你吗?”“信。”马燕抬眼,睫毛在夕照里投下细密阴影,“他们说,燕小姐的直觉,比贝克街的煤气灯还要准。”马魁喉结动了动,没再追问。他把那叠作业本重新包好,布包袱角有些磨损,露出底下木头本色。他起身,走到五斗橱前,拉开最底下那个抽屉——里面没有杂物,只静静躺着一本硬壳笔记本,封皮是深蓝色的,边角磨出了毛边,锁扣锈迹斑斑。他试了三次,才用指甲撬开那枚小小的铜扣。翻开第一页,是马魁自己的字,力透纸背:“1973年冬,入狱前夜记。”后面全是密密麻麻的记录:某年某月某日,马燕发烧至39度5,喂了三勺退烧糖浆;某年某月某日,马燕第一次系红领巾,左肩带断了,用蓝布条临时缝上;某年某月某日,王素芳在粮站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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