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徒,甘愿替他卖命。
他杀回地主家那晚,火光冲天。
值钱的全搬空,金银塞满三大车,再用这些钱,打通了军里的每一道门。
上头吃肉,他给汤;下面喝粥,他给肉。
谁不替他说话?
再后来,月黑风高,他亲手捅了自家统领,夺了兵权。
从此,没人再叫他张大目。
大家都跪着喊:“大帅”。
他杀的人,比吃的盐都多。
“我认罪!我认罪啊——!!!”
大帅府的床榻上,张大目满头冷汗,猛地翻滚下来,砸在地上“砰”一声响。
他睁眼——熟悉的雕花木床、熟悉的铜镜、熟悉的香炉……全是他自个儿的屋子。
“呼……呼……”
他喘得像条被捞上岸的鱼,手抖着摸了摸枕头、摸了摸被子——温的,真实的。
“啪!”
脸猛地一痛——有人扇了他一耳光?
不,是自己摔懵了,手甩在床沿上。
疼,是真的疼。
原来刚才那一幕……全是梦?
可那油锅里的滋味,小鬼叉子插进皮肉的嘶啦声,还有那火烧灵魂的疼……他一回想,膝盖又软了。
他记得,判官说他罪孽滔天,该下油锅、进畜道。
小鬼们用铁叉戳他,把他扔进滚烫的油里,炸得外焦里嫩,魂儿都烤糊了。
每一笔账,都清清楚楚,一笔不落。
他跪着哭着,一条一条全招了。
原来那些他觉得“小事”的——卖孩子换粮、推人下井、抢寡妇家的米、火烧民宅……全记在阴间账本上,一个数字都没少。
他以为熬过去就好了,可睁开眼——
手腕上,一个血红的“柒”字,像烙上去的,深得能看见皮下的筋。
他猛搓,指甲抠破了皮,血都渗出来了,那字还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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