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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81章 如果有一天法律真的无法抵达某个地方你会怎么办(2/5)

读!

    他没告诉我密钥。只在一个深夜发来一条信息:“晚晚,如果我失联,请去城西旧书市三号仓,找一本《刑法学原理》第七版,1998年印刷,扉页有铅笔写的‘昭赠’。”

    我没去。

    因为第二天,陈默就被带走了。

    罪名是“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”,刑拘通知书上,赫然印着“重大立功表现不予认定”的红章。

    我翻遍卷宗,发现所有指向周秉文的线索,都在移送前被技术性删减。录音文件被鉴定为“剪辑合成”,转账记录被标注为“民间借贷”,连沈昭公寓里那枚耳钉的DNA检测报告,都被附上一行小字:“检材污染,结果无效”。

    他们要的不是审判,是封口。

    而陈默,是最后一道门。

    我决定接下这个案子,是在陈默被关进看守所第十八天。

    那天我去会见,隔着玻璃看他。他瘦了很多,头发剃短,眼窝深陷,但眼神很亮,像两簇烧到尽头的炭火。他没说话,只用指尖蘸着水,在玻璃上写了一个字:

    “砚”。

    我愣住。

    他点点头,又写:“他来了。”

    门开了。林砚走进来,制服笔挺,肩章锃亮,是市检公诉一部最年轻的副主任检察官。他朝我颔首,目光扫过陈默,平静无波,仿佛只是路过一间陈列室。

    “苏律师,”他坐下,公文包放在膝上,“陈默案下周二开庭。我们建议认罪认罚,量刑建议十五年。”

    陈默忽然笑了,笑声干涩:“林检,你当年在法大模拟法庭,输给我三次。最后一次,你辩‘正当防卫界限’,我说‘当刀尖离心脏只剩0.5厘米,法律不该要求人先背诵法条’。”

    林砚没反驳。他打开平板,调出一份文件,推到玻璃前。

    是沈昭的尸检补充说明。

    死亡时间:去年十月十七日23:17至23:43之间。

    死因:机械性窒息合并急性氰化物中毒。

    特殊发现:舌下黏膜有微量银灰色金属残留,成分与周氏集团定制钢笔墨囊吻合。

    我猛地抬头。

    林砚看着我,声音很轻:“苏律师,你知道氰化物致死有多快吗?吸入浓度达270ppm,30秒内意识丧失,3分钟内呼吸停止。而沈昭体内氰化物代谢产物,是常人致死量的四倍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我脸上:“这意味着,有人在她失去反抗能力后,又对她使用了第二次投毒。”

    陈默闭上眼,喉结滚动。

    我忽然明白,为什么林砚会来。

    他不是公诉人。他是猎人。

    而他的猎物,从来不是陈默。

    林砚第一次来我办公室,是周五傍晚。

    卷宗堆满沙发,我正用荧光笔标出第七次讯问笔录里矛盾的三处时间点。门铃响,我头也没抬:“门没锁。”

    他推门进来,带进一阵雨后的青草气。手里拎着两个纸袋,一个装着热豆浆和葱油饼,另一个,是只素色帆布包。

    “陈默让我带给你的。”他说,“他说,你总喝冷咖啡,胃会坏。”

    我接过包,指尖触到内袋硬物。拉开拉链,是一本旧书——《刑法学原理》第七版,1998年印刷,纸页泛黄,边角磨损。我翻开扉页,铅笔字迹清隽:“昭赠 晚晚 2012.6.15”。

    字迹下方,压着一张折叠的便签。

    我展开。

    上面是沈昭的字,但墨色更新,像是近期补写:

    晚晚: 如果你看到这个,说明我已经不在了。 不要信任何官方通报。 周秉文书房暗格第三层,有一本皮面笔记本,编号Q-07,里面记着“青藤计划”所有资金流向和人员名单。 但真正重要的,是笔记本夹层里那张芯片卡——它接入的是周氏真正的服务器,不是对外展示的那套。 卡背面刻着一行小字:“林砚知悉”。 别怪他。他卧底三年,身份只有我和局长知道。 他没能救我。但请相信,他会替我,把光,照进最黑的地方。 ——昭

    我抬起头,林砚就站在我面前,距离不到一米。窗外夕阳熔金,把他半边脸染成暖色,另半边沉在阴影里。他没回避我的视线,只是慢慢摘下左手手套。

    小指根部,一道蜈蚣状的旧疤,横贯指腹。

    和陈默手上那道,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“十二岁,”他声音很淡,“我和陈默、沈昭,在福利院后巷捡垃圾换钱。周秉文的司机开车撞过来,说我们挡了他少爷的路。陈默推开了沈昭,我推开了陈默。车轮碾过我的手,他踹断我的肋骨,说‘小乞丐也配碰周家的东西?’”

    他重新戴上手套,动作很慢:“沈昭考进政法大学那年,我进了警校。她做检察官,我进经侦。我们约定,等‘青藤计划’浮出水面,就一起辞职,开一家小律所,专接弱势群体的案子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呢?”

    “后来,”他望着我,瞳孔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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