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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76章 真正妨害秩序的是那些把秩序本身当成私人领地的人(4/5)

起头,目光穿透镜片,直抵我心底:

    “可你知道吗?她父亲,后来成了星海地产的首席法律顾问。而星海地产,正是当年行贿案中,王振国背后真正的金主。”

    我如遭雷击。

    原来如此。

    周屿不是要毁掉我。

    他是要逼我,亲手掀开他父亲用三十年光阴砌成的那堵墙。

    用我的职业、我的名誉、我的自由,作为撞门的楔子。

    而林砚,是那堵墙上,早已被蛀空的第一道裂痕。

    我递交了《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》,请求将我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,并附上一份长达二十七页的《关于周屿死亡案关键证据链重大疑点的初步核查意见》。核心论点只有一条:

    本案所有指向我的“间接证据”,均源于周屿生前有预谋的自我构陷。而构陷的目的,是为引爆其父周明远经手的系列司法黑幕。

    赵检察官约谈我时,带了一支录音笔。

    “沈律师,”她关掉录音笔,把玩着那支银色小物件,“你知道污点证人制度的立法本意吗?”

    “是鼓励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罪行,以换取宽大处理。”我答。

    “错。”她摇头,“是鼓励‘合作’。不是揭发,是合作。你现在的行为,是在单方面拆解整个司法系统的公信力。这已经超出了‘合作’的范畴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系统本身,就是最大的漏洞呢?”

    她沉默片刻,忽然问:“林砚,他给你看过2018年3月17日,市局物证科的监控备份吗?”

    我一怔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对了。”她站起身,走到窗边,望着楼下匆匆行人,“因为那份备份,在当天凌晨就被格式化了。操作指令,来自物证科主任办公室的内网终端。而那位主任,三个月后,调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处副处长。”

    她转过身,眼神复杂:

    “沈律师,你聪明。但你忘了,聪明人最容易犯的错,就是以为自己能看清所有棋手的手。”

    那天晚上,暴雨再次倾盆。

    我独自坐在筒子楼顶楼的水泥平台上,雨水顺着瓦檐砸落,在脚边溅起浑浊水花。手机屏幕亮起,是林砚发来的消息,只有一张照片:

    一张泛黄的旧工作证照片。姓名栏写着“周明远”,职务栏是“市局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(代)”,发证日期:2003年5月。

    而照片右下角,一行几乎褪尽的蓝色圆珠笔小字,被AI图像增强技术勉强还原:

    “LQ-2003-001,林晚案初检,主检:周明远”

    原来,蓝桥案,才是周明远亲手经办的第一个大案。

    而林砚手臂上的“归零”二字,不是诅咒,是坐标——指向二十年前,那个被抹去的编号。

    手机又震。

    林砚:“他当年,亲手签发了林晚的尸检报告。也是他,亲手销毁了第一份肋骨碎片的CT影像。”

    我仰起脸,任雨水冲刷。咸涩的,不知是雨,还是别的什么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楼下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声。不是老太太烧水的缓慢节奏,是年轻、有力、带着明确目的性的上楼声。

    我迅速收起手机,退到平台阴影里。

    脚步声在七楼停下。不是我的房门。是隔壁——那间常年上锁、贴着“出租”告示的屋子。

    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,清脆,不容置疑。

    门开了。没有开灯。一道黑影闪入,随即门被无声关上。

    我屏住呼吸,悄悄摸到隔壁门边。门板老旧,底部有条细微缝隙。我蹲下,透过那道缝,望进去。

    屋里没开灯,但借着远处路灯微光,我看见那人背对着门,正俯身摆弄什么。他脱下外套,露出里面深蓝色的制服——不是警察,不是保安,是市局物证科标准配发的夏季常服。

    他面前,是一个敞开的黑色工具箱。箱内,整齐排列着镊子、放大镜、紫外线灯……还有一只崭新的、印着“市局物证科”字样的蓝色塑料袋。

    他拿起袋子,对着窗外微光仔细检查袋口封条。然后,他从内袋掏出一个密封小瓶,拧开,将几滴无色液体滴在袋内壁。

    那是鲁米诺试剂。喷洒后,遇血迹会发出幽蓝荧光。

    他要做一次模拟实验。

    在一只全新的、本不该沾染任何血迹的证物袋上,制造出“曾装过带血物证”的假象。

    而他选择的地点,是这栋楼——周屿生前,曾在此处租住过三个月的临时公寓。也是我,伪造“周沅”身份时,刻意选择的落脚点。

    他不是来销毁证据。

    他是来栽赃的。

    栽赃给“周沅”——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女儿。

    栽赃给即将被重启的蓝桥案。

    栽赃给,所有试图靠近真相的人。

    我慢慢后退,心脏狂跳,却不敢发出丝毫声响。

    直到那扇门再次打开,黑影悄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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