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事实的经过为,为了避免承担责任,在得到秦部长失势的消息后,他们就一直在跟秦部长的妹妹交涉,想拿回一部分钱。
特别是在得知秦部长被调查,他们甚至要挟恐吓秦部长的妹妹,让她把钱还回来,不然的话他们就去举报,给你们制造麻烦。
秦部长的妹妹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爽快,是被他们纠缠的没有办法了,才选择把钱退回给他们的。
只是他们发现,退回来的钱不是秦部长妹妹的公司账户,反而是一个个人账户,在随后的喝酒庆祝过程中,不知道是谁提的议,说私人账户的款本来就不符合规定,真要严查的话,说不定还得要姓秦的提供一系列证明,可已经撕破脸了,对方肯定不肯提供,这样的话这笔钱反而是麻烦,弄不好还得退回去,或者被上面没收。
于是三个人一商量,干脆伪造个账户,就当是被退回去了,正好丁浩良的儿子在银行能够配合,这也是丁浩良能拿的多的原因。
王主任拿一半,剩下的三个人各拿三分之一,丁浩良的儿子也是参与方,并不是纯粹的帮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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