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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7章 笔迹(2/2)

好他,所以就没把字擦去,而是刺了青,但之后他就没再来过,奴家想着靠笔迹,可否证明他那时到过京城。刺青是找的拈花楼对面的马婆婆,她能证明这刺青的日子。”

    沈耘当即叫来了女捕快给她验身,的确如她所言,胸口上有一个刺青的瑞字,只要比对笔迹,就能证明那个时候史家瑞在京城。

    而比对笔迹并不难,尤其史家瑞写的还是自己名字里的瑞字,人在写自己名字时,很容易看出个人的风格,比如史家瑞的“瑞”字,下面右边那一竖他总是会拖得很长。

    对这个案子,沈沅也一直都在关心,现在即使能证明,牵牵遇害前,史家瑞就在京城,但是要证明是他杀了牵牵,恐怕还不够。

    说到底还是那句话,如果最后不能证实他杀人,就是一模一样的笔迹,他照样能诡辩字迹是被人模仿的。

    “爹,让我再去试试吧,再问一次,说不定能问出新的东西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