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,具备反侦察意识。伪装躲监控、抛车转移视线、用公用电话撒谎、编造虚假理由拖延时间,手段老练,明显懂一点公安、保卫工作逻辑。
第四,本地人员,熟悉柳州地形。对厂区、五公司医院、股市、雒容镇路线都了如指掌。
四条特征一列出,排查范围急剧缩小。
申思琪性格随和,社交圈不算复杂,同事、朋友、股友一一排查,最终,所有疑点,齐刷刷指向一个人——
同厂保卫处干部,凌路左。
凌路左,广西师范大学体育系毕业,是整个保卫处里唯一一个正牌大学毕业生,按理说前途不差。可在同事眼里,他这个人,早就走偏了。
他工作懒散,吊儿郎当,对领导满腹怨言,自命不凡,觉得单位“池子太小,容不下他这条大鱼”,整日怨天尤人,自甘堕落。
保卫处同事私下给他起了个外号,叫**“一号杀手”**。
不是说他真杀人,而是他在协助审讯、办案时,脾气暴躁,出手重,下手部位刁钻,性格阴鸷,做事狠绝。
更致命的是,凌路左嗜赌成性。
早在大学期间,他就染上赌博恶习,1989年曾因赌博被学校处分,却不知悔改。
分配到工厂保卫处后,赌瘾愈演愈烈,整日跟社会上的赌徒混在一起,越赌越输,越输越赌,早已债台高筑,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,极度缺钱。
而他与申思琪,表面上是关系密切的酒肉朋友。
两人天天一起上班,一起吃喝玩乐,一起炒股。
申思琪早些年做生意攒下不少钱,手头宽裕,为人又大方,平时吃饭、玩乐、开销,几乎全是申思琪买单。凌路左手头紧时,也常找申思琪周转。
甚至,申思琪的股票账户密码,都是凌路左帮着设置、打理的。
他对申思琪的经济状况、炒股资金、生活作息、出行习惯,了如指掌。
案发之后,凌路左的表现更是反常至极。
他表面上积极配合调查,主动跟单位、跟民警“反映情况”,显得十分热心。
可一旦被问到自己与申思琪的真实关系、两人私下往来、赌博开销等问题,他就言辞闪烁,刻意回避,眼神慌乱,情绪过分紧张。
一个清白无辜的人,绝不会是这般模样。
专案组当即决定:对凌路左展开重点布控,并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。
凌路左的房子刚装修不久,看上去干净整洁,光鲜亮丽,可民警们地毯式细致勘查,不放过任何一丝缝隙、任何一个角落。
终于,在卧室墙角、家具缝隙这些隐蔽之处,法医技术人员发现了肉眼几乎难以察觉的细微血迹。
经过初步检验,血迹形态符合暴力击打特征,这里,极有可能就是申思琪被害的第一现场。
证据面前,凌路左的伪装再也撑不下去。
民警多方布控,最终在柳州一间偏僻破旧的旧房子里,将躲在阴暗角落、惶惶不可终日的凌路左,成功抓获。
被捕之初,凌路左还在负隅顽抗,咬紧牙关拒不交代,妄图用沉默蒙混过关。
可警方手里有监控、有绷带物证、有目击证人、有家中血迹、有股票交易记录,环环相扣,铁证如山。
在刑侦民警连续一天一夜的强大攻势下,这个自以为聪明、策划周密的赌徒,心理防线彻底崩溃,终于一五一十,供述了自己谋财害友的全部罪恶经过。
一切的起因,只有一个字:钱。
凌路左赌债缠身,欠下一屁股外债,被债主追得无处可逃,又贪图享乐,不愿踏实工作,满脑子只想着“快速来钱”。
他知道申思琪炒股有钱,手头有大量现金和股票,一个恶毒的念头,渐渐在他心里生根发芽:
杀了申思琪,抢走他的钱,用来还债、赌博。
为了这一步,他精心策划了很久,每一步都算得“滴水不漏”。
1998年3月5日上午10点,凌路左用公用电话拨通申思琪的传呼,以“谈股票、有急事”为由,轻松把申思琪骗到自己家中。
申思琪毫无防备,骑着摩托车如约而至。他做梦也不会想到,自己一向信任的朋友,会对他痛下杀手。
一进门,凌路左没有半句多余的话,趁申思琪不备,拿起早已准备好的铁锤,狠狠砸向申思琪的头部。
一声闷响,申思琪当场倒地,没了气息。
杀死好友后,凌路左冷静得近乎冷血。
他骑上申思琪的两轮摩托车,一路赶往几十公里外的鹿寨县雒容镇,将车丢弃在偏僻路边,制造出“申思琪前往鹿寨”的假象,故意把警方视线引向外地。
处理完摩托车,他又匆匆赶回工厂,正常到单位上班,跟同事打招呼、正常工作,制造出“全程在岗、没有作案时间”的假象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