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一岁。
李文娟。
一个朴实得甚至有点土气的名字,和那个在灯光摇曳、香烟缭绕的KTV包房里,化着浓妆、穿着暴露、巧笑倩兮的“倩倩”,以及此刻冰冷地躺在站北小区出租屋床上的无名女尸,形成了强烈的反差。
“李文娟……”
田平安低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,心里有些沉。
他小心翼翼地将复印件折好,交给李光辉:
“收好,重要物证。”
“老板娘,这个复印件,我们得带走。”
田平安对老板娘说。
“带走带走!只要能帮上田警官的忙,尽管拿走!”
老板娘连连摆手,然后又堆起笑容,
“田警官,这正事办完了,您看……
晚上有没有空?过来放松放松?
我保证把最好的姑娘给您留着!
咱们这儿可是合法经营,正规KTV,只陪喝酒唱歌,绝对不搞那些违法乱纪的事儿!”
田平安看着老板娘那副殷切的样子,扯了扯嘴角,露出个意味不明的笑:
“行啊,老板娘这么热情,等案子忙完了,有空一定来。”
“那可说定了!我等着您!”
老板娘眉开眼笑,一直把田平安和李光辉送到门口,还在后面喊着:
“田警官慢走!常来啊!”
走出公路大酒店,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。
田平安眯了眯眼,对身边的李光辉说:
“走吧,小李。身份算是摸清了,李文娟,二十一岁,邻省农村,在龙海做过陪酒女,化名倩倩,疑似被杨无邪包养,还欠着外面混混的钱……这人际关系,够乱的。
回去跟刘队汇报,看看下一步怎么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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