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是,我愿不愿意相信,他爱的是我这个人,不是我的功能。
我拿起笔,在那份申请资料上,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又过了一年,我们领养了一个小女孩。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医院门口,裹着一件破旧的棉袄,哭声响亮得整栋楼都听得见。我们给她取名叫沈念,念念不忘的念。
她长得很漂亮,圆圆的脸,大大的眼睛,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。她特别黏沈嘉文,每次他下班回家,她就扑过去抱着他的腿不撒手,嘴里奶声奶气地喊着“爸爸爸爸”。沈嘉文每次都一脸宠溺地把她抱起来,举得高高的,逗得她咯咯直笑。
我站在厨房门口,看着他们父女俩在客厅里闹成一团,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,刘秀兰跟我说的那句话——“鞋子合不合脚,只有脚知道。”
是啊,幸不幸福,也只有自己知道。
我低头看着手指上那枚小小的钻戒,在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。三年了,它一直戴在我手上,从来没摘下来过。
窗外,夕阳正好,金色的光透过玻璃洒进来,落在一家三口的身上,暖洋洋的。
我转身回了厨房,锅里的汤正好开了,咕嘟咕嘟冒着热气,像极了人间烟火的味道。
这味道,真好。

